听闻常德民政传来的消息,国务院前些日子发布了重新修订过的《殡葬管理条例》,此条例从2026年3月30日开始施行。这次修订的目的在于强化殡葬行业的公益性质,加强殡葬方面的管理,推动殡葬改革,进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条理清晰地表明,殡葬管理始终秉持公益惠民原则,始终坚守文明节俭理念,始终遵循绿色生态要求。殡葬方面的事业属于极为重要的公益性质事业。殡葬服务被划分成基础项目以及非基础项目,国家专门制定出殡葬服务基础项目的清单,把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等内容纳入到清单涵盖范围之内,其收费标准依据法律予以制定。国家循序渐进地把具备相应条件的殡葬服务项目归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内。
条例针对殡葬设施管理作出了规定,殡葬设施包括殡仪馆,骨灰堂和公墓,新设的殡葬服务机构应由政府举办,此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可以再新设立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农村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得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并且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还明确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区域建造坟墓。
在殡仪服务这方面,条例指明,遗体接运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遗体存放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遗体防腐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遗体整容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火化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遗体存放通常不超过3日。殡仪馆要在遗体存放重点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殡仪馆要在遗体火化重点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信息保存不少于90日。在实行火葬的地区,遗体应当就地火化,在实行火葬的地区,遗体应当就近火化。
对于安葬服务而言,条例起到鼓励并且引导生态 方式的作用,就像骨灰撒入大海的海葬、将骨灰埋于树下的树葬、把骨灰葬于草坪的草坪葬以及遗体深埋而不留下坟头之类的,对于实施生态殡葬方式的情况,有条件的地方能够给予合适补贴。国家提倡骨灰以格位形式进行安葬,骨灰堂要不收下费用或者适当收取费用。公墓应当以节约土地且注重生态为指引方向,推行墓位以及墓碑朝着小型化发展推进。骨灰摆放在格位、公墓的墓位其一个使用的时间段,不超过 20 年,当这个时间段满了之后可以办理继续使用手续。
条例强化了对丧事活动以及相关服务的监管,从事殡葬代理、策划等服务的组织与个人,应当向县级民政部门备案,殡葬服务机构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也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禁止制造、销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并且禁止向火葬区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于监督管理范畴,条例作出要求,要施行殡葬服务清单化管理,且禁止清单之外进行收费。民政部门会构建殡葬服务主体以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度,并且依照法律开展失信惩戒。条例还设定了详尽的法律责任条款,针对各类违法行为明确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举措。
除此之外,条例着重指出要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对于那些自愿进行习俗改革之举的其他人而言,是不可以进行干涉的。国家积极倡导文明的祭扫方式,倡导低碳的祭扫方式,倡导安全的祭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