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注意
2015年2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成都青白江罗汉山吉奇墓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汉山墓园公司”)立案侦查。2019年10月29日,警方依法将罗汉山墓园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某勇抓获。为尽快查明案件事实,更好地维护全体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立案侦查工作通知如下:
1、已由罗汉山陵园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到罗汉山陵园公司成都办事处(办公地点:金都花园或一品天下大街)签订《借款合同》并缴纳出资的募捐对象,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湾街道华锦大道二段689号,已向青白江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的,本次无需再次报案)报案登记。
2、已在四川银分股权基金有限公司、四川明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遂宁中汇融资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四川中景投资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江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达州市铜川区银分富泰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并实际出资的参与人,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平台公司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
3、已向“罗汉山陵园公司债权人自助委员会(主任委员玛丽亚)”提交材料的募捐参与人,请分别按照以上第1、2项要求进行申报登记。
四、募捐参加人办理登记报告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2.贷款合同的副本;
3.用于转账或收取利息的银行卡复印件;

4.用于转账或收取利息的银行卡交易明细(对账单)一份。
5、因办案时间原因,案件举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20日。集资参与人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举报案件,或者举报时未能提供证据、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2020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