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诉电话:中山市民政局0760-;
3. 注册要求
(一)申请者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填写申请表。
(2)申请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近期正面、头部、半身一寸标准彩色照片4张。
(3)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就业资格。
四、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一)笔试由中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中山市福荫园墓地管理处作为招聘单位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并安排考生参加笔试。
(2)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3)考试时间:中山市福因园墓地管理处将于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每位报名者。
(4)注:因个人电话通讯问题无法联系到报考者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报考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成绩未达及格分数线的应聘者将不予参加面试。
2. 面试
(1)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
(2)中山市民政局与中山市福荫园墓地管理处联合成立面试评委组(人数为单数,但不低于5人),统一时间进行评委,候选人面试结束后进行评分,并向候选人公布面试结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合并总成绩就业分值线定为60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候选人名单将分别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和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民政信息网公布。
5. 体格检查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考试的,将依次录用其他考生。
六、评估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录用考核人选,中山市民政局将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2)考核不合格者,由其他考生替代。
七、宣传
(一)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招聘候选人,并在中山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中山市福荫园墓地管理处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确定为招聘候选人。
(2)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将依次进行更换。
8. 就业
(一)中山市福荫园墓地管理处协助收集、整理应聘人员的函电、考核鉴定材料,报中山市民政局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2)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办理转聘手续。
2010 年 12 月 13 日